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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市建立和推行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2006-09-03 13:45  文章来源:宁夏商务编辑部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提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为目标,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为落脚点。通过确认执法人员,确定执法岗位,明确法定职责,规范执法权限,严密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监督,解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体不合法,岗位不清,职责不明,过错难纠等问题,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主体及资格、执法岗位、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标准和程序、评议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基本要素的确定和运行、监督、保障制度的建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权责一致的原则

  权力就是责任。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以责任约束权力,以责任制呈现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职权的行使与职责的履行是统一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三)实效性原则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基本要素应当明确、具体,运行、监督、保障机制应当详细和严密,协调和统一,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应当遵循效率原则,减少行政成本,加强执法过程控制、监督;提高行政效率,以达到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制约和监督的目的。

  (四)公开公正原则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素,运行、保障、监督制度公示公开;实行层级监督,法律监督,民主评议,公民参与,奖惩严明。

  (五)行政过错和行政惩处相适应的原则

  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所受到的追究、惩处要与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承担的行政执法责任相适应,要与违法执法和不当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后果相适应。对于未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而造成后果的,应当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三、目标任务

  (一)责任明确

  行政机关应当明确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有法定职责都有明确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所有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都有具体的执法岗位、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通过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使行政执法主体做到权限法定化、责任明确化、行为规范化、程序公开化、监督制度化,从制度上推进依法行政。

  (二)制度健全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管理的制度;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职责和职权的制度;关于制约和监督行政执法的制度;关于评议考核行政执法的制度;关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追偿的制度。

  (三)监督有效

  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运行、监督制度的实施,监督行政权的运行;通过评议考核制度的实施,监督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活动的效益;通过责任追究,监督行政责任的落实;通过行政执法机关向同级政府或上级部门,或者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并通过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制度,监督行政自由裁量权或其他行政权的合法行使。增强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及恪尽职守的意识,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维护行政法律秩序。

  四、执法依据及主体

  (一)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法律、法规依据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现行法律及有关法律问题的规定。

  2、国务院颁布的现行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

  3、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现行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

  (二)实行执法责任制的主体

  1、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

  2、各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和社会团体。

  4、各镇(乡)人民政府。

  五、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建立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追偿制度

  对行政执法中有重大过错的执法责任人,按照行政过错和行政惩处相适应的原则,追究行政责任。

  (三)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制度

  (四)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协调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

  (五)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对执法权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

  (六)建立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制度

  各县人民政府、市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应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建立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卫政办发〔2005〕9号)文件规定,于每年7月1日和12月30日之前书面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本年度执法情况工作报告。

  (七)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

  将执法责任制度公布于众,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八)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市、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出台办法、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之前,必须由政府法制机构就其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规范性文件发布后3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报送备案。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2005年7月20日前完成)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将行政执法主体对外承担的法定职责确立为内部考核目标的制度,其中科学确定考核目标是前提,层层分解执法任务是手段,切实做好检查考核是关键,严格实施奖优罚劣是保障。其核心就是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机关的职权统一视为职责,以责任制约权力。为此,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行执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将执法责任制确定为对法律负责的基石,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灵魂和基础。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市的决议》和《中卫市建立和推行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及要求,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解任务。(2005年8月10日前完成)

  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城区各镇(乡)要组织专人梳理出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按主管、配合和协助实施的内容、编制目录,汇总列表报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后,将执法任务分解到内部机构、工作岗位和具体的执法人员身上,明确执法范围、权限、目标、任务、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

  (三)制定方案,建立制度。(2005年9月20日前完成)

  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城区各镇(乡)根据自己的执法范围、任务和职责,一是要制定出本部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二是要制定出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制度;三是要制定和健全保障配套制度。

  (四)检查总结,巩固提高。(2005年10月10日前完成)

  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城区各镇(乡)执法责任制度建立实施后,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要认真写出总结报告。市人民政府10月下旬将对各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部门可开始运行,并逐步完善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进程。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战略方针,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实行执法责任制,对于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保证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实行公正执法、依法行政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实行执法责任制有利于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有利于推动执法机关依法办事,有利于提高公民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因此,要切实加强对实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要把实行执法责任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做到思想重视,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班子成员分工抓,方方面面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要通过实行执法责任制,把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行政命令管理国家事务的工作方法转变到主要依靠法律手段、法律程序管理国家事务的轨道上来。

  (二)加强学习,深入普法

  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四五”普法,抓好三个层次的学习宣传工作:一是领导自身的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扎扎实实地学好与本部门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全体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执法人员牢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严格规范具体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合理性和严肃性。三是进一步向全社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督行政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明确责任,从严执法

  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在于明确责任。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执法责任方案,实现执法任务具体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保证执法主体到位,履行职责的权力到位,监督机制到位。政府建立市长、县长为执法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市长、副县长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一把手为执法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执法人员负执法工作责任的执法体系,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

  (四)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加强执法监督,是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根本保障。要开展多层次的执法监督活动,确保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首先,各执法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的执法监督检查,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执法工作情况。其次,市人民政府将加大对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执法监督检查的职能机构,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执法部门定期检查监督,促使各部门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并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第三,政府各执法部门对其所属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及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第四,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还要接受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介的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改善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市人民政府根据对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城区各镇(乡)的考核情况,每年评选3-5个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先进单位和一批先进执法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执法过错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部门及执法人员要公开曝光,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当或执法违法的,按其造成后果的程度,责任的大小给予必要的处罚。

  (五)严格考核,提高素质

  依法行政,关键在人。实行严格的执法责任考核制度,是建设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的重要手段。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一定要与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结合起来,与执法人员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与国家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合起来。部门因执法决策失误或执法违法造成一定影响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对执法人员的考核要同本人的晋职、晋级和奖惩挂钩。

  在执法队伍建设上,要狠抓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狠抓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律政策教育和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树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大公无私、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是要严格实行对执法违法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增强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严肃执法的责任感,使执法人员做到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为政清廉。三是加大对执法违法事件及其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执法违法的执法人员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处分的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深得广大人民群众信赖的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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