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海原县司法工作强化四项措施抓“五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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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02 17:02 文章来源:宁夏商务编辑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配合全区司法系统正在开展的“五创”活动(和谐机关创建,开展法律六进和依法治理示范创建,文明公证处创建,诚实律师事务所创建,规范化和标兵司法所创建),海原县司法系统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主线,以争创“一流队伍、一流作风、一流业绩、一流形象”为目标,强化四项措施,力促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抓“五创”。及时召开“五创”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区、市“五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五创”工作,专门成立了“五创”工作小组,实行“五创”工作领导负责制。
二是明确目标,强化业务抓“五创”。明确提出2007年通过“五创”使司法机关的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更加提高,服务功能更加增强;使我县的公证、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比往年有所上升,切实提高公证、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基础,着力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努力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政府法制化管理水平,切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三是重塑形象,强化学习抓“五创”。结合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者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坚持不懈地强化司法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
四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抓“五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综合类制度18种,司法所工作制度12种,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制度23种,装订成册下发各所严格执行。(海原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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